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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和狼的时间国语版17集(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狼课堂笔记手写附课文简要分析)

作者:佚名 来源:4889软件园 时间:2023-01-18 07:15:16

狗和狼的时间国语版17集(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狼课堂笔记手写附课文简要分析)

狗和狼的时间国语文章列表:

狗和狼的时间国语版17集(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狼课堂笔记手写附课文简要分析)

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上册狼课堂笔记手写附课文简要分析

一、作家作品简介

《狼》作者,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清代文学家。山东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人。

代表作: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近500篇)等。

本文选自《聊斋志异》卷六《狼三则》中第二则。

二、解 题

《聊斋志异》。“聊斋”是作者的书房名,“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志怪小说集。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郭沫若)

三、《狼》断句划分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驰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四、疏通文意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五、结构梳理

(遇 )狼—开端

(惧 )狼—发展

(御 )狼—发展

( 杀 )狼 —高潮、结局

(笑)狼—议论,点明主旨

六、本文主旨

本文通过讲述一个屠户归途中遇狼、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赞扬了屠户的机智勇敢,说明了狼再狡猾也斗不过机智的人。同时也告诉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只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他们的港乐记忆|杨千嬅:勇是我和观众互相给予力量

前言

香港流行音乐曾经影响了几代人的成长,“听流行歌”也是当时年轻人最大的娱乐。港乐因为词曲细腻,表达直接,有些歌在私人语境里非常贴合听者的生活,因此许多港乐歌迷听歌时,也顺便埋下了与歌有关的回忆。明星与港乐的关系也是如此,在新京报专访的李玟、杨千嬅、梁汉文、林晓峰、炎明熹、曾比特、陈少琪、陈光荣几位创作者中,他们表示生命中至少有一首香港流行歌曲对自己影响深远。这些歌有的见证了自己和亲人的生活,有的影响了自己之后的创作……在他们与港乐的记忆故事中,我们也能再次感受到,港乐独特的生命力。

《勇》收录在杨千嬅2002年专辑《M vs M上半场》中。

选曲:《勇》(2002,电影《新扎师妹》的插曲)

原唱:杨千嬅

作词:黄伟文

作曲:Barry Chung

“每次开演唱会都会唱《勇》这首歌

是我和观众互相给予的一种力量感。”

杨千嬅。 图来自艺人微博

【回忆】那首港乐

——不同年龄阶段的“勇”有所不同

1995年,为香港乐坛发掘了不少人才的《新秀歌唱大赛》如期开启了第14届的选手招募。当时仍在玛嘉烈医院护士训练学校就读的杨千嬅填表报了名,她的人生转了一个弯。从此香港少了一名叫杨千嬅的护士,歌坛多了一位出色的新星。出道不久,杨千嬅就凭借《狼来了》《再见二丁目》《少女的祈祷》获得关注乃至奖项,并开始尝试演电影。歌手跨界演员并不容易,更遑论能在歌坛和影坛都获得顶级荣誉,杨千嬅便是少数达成这两项成就的香港艺人。

回看杨千嬅的演艺历程,2002年上映后大获成功的《新扎师妹》(杨千嬅饰方丽娟)为她的影坛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片的主题曲和插曲都由杨千嬅包办,都成为了当时的流行曲,而《勇》正是传唱最广的一首。“旁人从不赞同,连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伤都不觉痛……”《勇》的词作者也出演了《新扎师妹》,饰演方丽娟警校的同学。他对于剧情故事、方丽娟这个角色以及杨千嬅本人都有深刻的了解,因此能够把女生对爱情的勇敢追求刻画得立体生动、细致入微。

《新扎师妹》中杨千嬅饰演方丽娟。 图/电影截图

《新扎师妹》之前的杨千嬅已经是获得奖项的歌坛新人。2000年,她就凭借《少女的祈祷》首次获得了“叱咤乐坛女歌手金奖”。当时她在台上哽咽着说出了那段著名的获奖感言:“我什么都没有,只有心口一个‘勇’字。”自那以后,“勇”就成为了杨千嬅身上显著的标识。而《勇》这首歌既抒写了方丽娟对爱情的勇敢,同时也是对杨千嬅本人“勇”的特质的一种印证,二者形成了微妙的呼应。

杨千嬅入行近三十年唱过很多歌,《勇》的受欢迎程度一直名列前茅。她也坦言,这些年每次开演唱会都会唱《勇》这首歌,“这是我和观众互相给予的一种力量感”。在如今已经身为人母的杨千嬅看来,不同年纪的女性需要的勇气有所不同,年轻时的“勇”是不管在爱情还是工作上都勇于追求所爱,遇到挫折不放弃,就像当年她从歌手跨界去做演员,遇到过很多困难但没有想过放弃。成熟之后的“勇”是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自己不好的一面,勇敢接受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在地】那时乐坛

——用情感唱歌,用歌声对话

杨千嬅成长的上世纪80年代和出道的90年代,香港歌坛群星荟萃。说起影响过她,以及她很喜欢的歌手,那实在有太多,可以开出很长的名单——陈百强、梅艳芳、张国荣、彭羚、林忆莲……杨千嬅说:“他们带给我的影响就是,歌手一定要用情感去唱歌。因为有一些歌,永远只有他们来唱,才可以唱出那种味道。”她从前辈歌手身上还学到了很重要的一点:唱歌不只是一个演出而已,而且是一种对话,歌手用唱歌跟歌迷对话、跟世界对话。

1996年,杨千嬅发行首张粤语专辑《狼来了》。

在今年上线的杨千嬅出道纪录片《I · II · III MY STORY》里,她的先生丁子高提到自己以前听歌是不看歌词的,只听一首歌的旋律动听与否。认识了杨千嬅之后,她会跟他讲,听歌不是只听旋律的,还要听歌词里表达了什么。杨千嬅表示,她确实是一个对歌词内容非常有要求的歌手,坚持歌词一定要写得让自己有共情。“歌词里的那种情感,我自己首先要了解和懂得,要能够和我自己的平凡生活联系起来,有所感动,然后才能变成我自己的情感和表达。”

在杨千嬅看来,每个时代的香港流行音乐都代表了当时香港人的一种文化生活态度。“你看每个年代的粤语歌曲里,它的用字其实都有点不一样的,不同时期都会有一些变化。”比如当年许冠杰的歌,有很多歌词都用的是口语化的表达,很直接地在讲小人物真实的生活状态。“他(许冠杰)对于生活的观察是非常敏感的。所以他能写出其他人比较少看到的点,而且写得很到位,这是他的厉害之处。”

【共生】而今港乐

——年轻歌手创作力强,题材更广

相较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黄金时代,如今香港流行乐坛很少出现一首歌红遍街头巷尾的情况了。在杨千嬅看来,现在正处在一个互联网带来转变的时间节点上,音乐圈也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以前我们做音乐,创作方向比较传统,宣传方式也比较传统,会比较看重一张唱片的企划。”而现在随着科技的发达,平台非常多元多样,年轻一代的歌手创作也变得更自由了。他们创作的歌曲很多都是从自己生活的角度出发,因此就有非常多不一样的题材可以写。

另一方面,现在年轻一代的歌手比前辈们更容易获得音乐方面的资讯,更容易了解到全世界不同的音乐风格。他们懂的东西更多,创作能力也更强。“比如想要做一首说唱的歌曲,说唱也分不同的流派和类型,他们可以做出不同的风格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香港年轻的音乐人就算是写一首粤语歌,也不见得会是以前那种纯港式的风格了。有时候歌词可能是用粤语写的,但音乐模式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在曲风或者旋律上包含更多的元素在其中。杨千嬅表示:“我觉得现在是更加百花齐放的,会有很多风格各自不同的创作型歌手出来。他们有很多渠道发表自己的作品,听众也可以弹性地选择自己喜欢的歌。”

新京报记者 杨莲洁

编辑 田偲妮

校对 刘越

都说狗的记忆力很强,那么它会忘记主人吗?

在养狗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因为某些事情不能养狗,中途放弃。随着狗狗被抛弃的时间越长,它们会忘记自己的主人吗?

网友A:

我觉得狗狗不会忘记主人,狗狗一旦认主了,就一辈子不会忘记。因为狗的祖先是狼,狼是一旦认下了首领,就不会随便忘记,也不会背叛,所以狗狗也是一样的。

网友B:

我觉得狗狗会不会忘记主人,取决于狗狗对主人的认可度。我现在收养的狗狗就是朋友养的,送给我的。朋友上班比较忙,也是因为没时间遛狗,而且还觉得狗狗脏,也不太机灵,就不想养了,就送我了。

我对这只可怜的小狗也很喜欢,就经常带它出门遛狗,一个月带去美容院洗澡两次,还买衣服给狗狗穿,将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现在狗子对我是非常的粘人。

就连在路上看到它的旧主人,也不太热情,它应该是知道那是旧主人的,因为凑上去嗅闻了几下,但也是仅此而已,之后就转身回到我身边了。这一刻我就确定了,狗狗是真的会用心照顾它的人。

都说狗的记忆力很强,那么它会忘记以前的主人吗?

狗的记忆方式与人类的记忆方式不一样,狗的短期记忆力不到两分钟,但是它们可以通过“情绪联想”的关联记忆法来帮助它们记住任何事情。而人类是通过“情节记忆”场景再现的方法来记住事情。

猫狗等动物使用情绪联想来关联记忆,分为消极关联和积极关联。

积极关联

比如说每次给狗狗喂食前,你都会敲一下碗,发出碰一下的声响,每天重复这样的事情,狗狗就会将这件事联想起来。敲碗了就是要吃饭了,狗狗就是通过这些美好的情绪联系在一起,知道了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所以就会向你跑来。

消极关联

消极负面的情绪也会引起狗狗的联想,比如说狗狗每次在家乱尿尿,拉了粑粑,被主人看到就会被打被骂,狗狗就会害怕,有的会以为是不能尿尿、拉粑粑,它们就会一直憋着,知道出去外面了,才敢排泄,这就是主人给了狗狗错误的引导。

如果做不到准时带狗狗去户外排泄,那就训练它们在家里的狗厕所排泄吧。狗狗的记忆是通过一个指令、一个物品,一段声音来产生情感联系的。

训练狗狗定点排泄可以用零食去引诱它们到指定地方拉粑粑,狗狗表现好就奖励点零食。

如果这个人对狗狗足够重要,这段声音是狗狗很怀念的,这股气味是狗狗很熟悉的,那么无论隔了多长时间,狗狗都会记住。只不过有的狗狗反应比较慢,需要几分钟才缓冲过来。

还有一个观点就是:狗狗是通过嗅觉辨认身份的,一个人不管出去多久,样貌怎么改变但气味绝对不会变,所以不管和主人分开多久狗狗都不会忘记第一个主人。这种情况的前提是主人对狗狗很好,没有虐待狗狗,这样狗狗才会表现出很热情的举动。

想要狗狗身体好,平时要进行适量的运动锻炼,选择健康的饮食方式,这样才能保障身体健康,饮食上要注意营养的均衡性,尽量选择一些蛋白质丰富的狗粮喂食。

结语:你觉得狗狗会忘记自己的原主人吗?

一集全网差评,这剧有点东西

想必各位高强度网上冲浪的弄潮儿们,都听过这么一句话:

“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我曾经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滑铲杀了一头老虎。”

背摔英国大力士、剪刀脚拧藏獒、百分之一的力摔大象、裸绞棕熊、打架75分钟接30公里越野、预判躲30发子弹……

这七个非人操作,被称为“王下七武海”。

万万没想到,我竟然在一部刚上线的国产剧里,看到了“滑铲杀虎”的同款操作。

今天我要给大家吐槽的,是由冯绍峰、彭小苒主演的玄幻剧:

《星河长明》

故事发生在名为“九州”的架空世界。

没错,就是《九州·海上牧云记》 《九州缥缈录》 《九州天空城》 《斛珠夫人》的那个九州。

我本想说这部《星河长明》是九州之耻,但是看了一眼《九州》系列改编剧的某瓣评分,突然觉得它们非常融洽。

扯远了,咱们说剧情。

且说这九州大陆上,五大种族兵戈不断,战火不休。

直到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统一五族,建立起庞大的人类王朝——大傻子国。

*特效师甚至不愿意渲染一下

普天之下,都是大傻子国的领土,只剩偏远的二臂部落在还负隅顽抗。

大家都知道,我起名字是很有逻辑的。

所以这个大傻子国,从上到下全是傻子;二臂部落也不甘示弱,里里外外都是二臂。

大傻子国王派出使者,提出和二臂部落和亲,要迎娶族长的小女儿愣头公主。

而二臂部落这边,虽然兵强马壮,但是内部七个组成部落之间争斗不断。

在“大渊古”的建议下,二臂族长决定假意和亲,迷惑大傻子国,趁机偷袭。

剧里根本没解释啥是“大渊古”,大概和大屁股差不多吧。

而本剧的女主叶子,就是“大渊古”的女儿。

据说叶子“生来不详”,能提前预见灾祸,就被部落里的人视作灾星。

以二臂族人的平均智商,大到饥荒暴雪,小到头疼脑热,他们都能怪到叶子头上。

可唯独不阻止叶子和尊贵的公主交好,属实离谱。

更离谱的还在后边。

二臂族一年一度喜剧大会现场,一匹看上去就十分廉价,九分像萨摩耶一分像哈士奇,走路甚至有些顺拐的“狼”,闲庭信步进了广场。

二臂族人撒腿就跑,把公主和叶子丢在中间。

等到了安全距离,才齐声高呼、顶礼膜拜:“哇塞,这是我们二臂族的狼神呀!”

这不是狼神吗?你们跑什么啊?要跑也带着公主一起跑啊!

哦,错怪他们了,原来是叶子死死抱着公主,在中间等死呢~

直到狼冲了过来,叶子才一把将公主推开,然后自己脚一软摔倒在地。

“公主,快跑啊!”

“别拉我,叶子!”

不是,叶子只是腿软了,不是腿断了,你们有这个拉扯的时间,早把俩人都救走了啊!

关键时刻,我们的男主宛如一个陀螺般,旋转着闪亮登场,一jio踹翻了狼神。

*要是动图有声音,你们就能听见一匹狼发出了老虎的叫声

请导演解释一下,方远百米都是空地,这人是从哪儿飞出来的?

但这都不重要。

因为当男主转过头来,露出仿佛开了大头特效的沧桑面容,我竟有一丝手足无措。

而当他为了躲避狼神的扑击,抱着女主开始仙侠古偶必备的“转圈圈”时,我的脑子里已经响起了不属于他的BGM(请脑补男人四十)。

峰哥,44岁还在演这样的烂俗偶像剧,真的难为你了……

男主一边和女主亲密互动,一边踢狼神,就这样腻歪了足足5分钟。

*太过分了,还是倒挂金钩!

咋地,你们二臂族的狼神是卡塔尔世界杯指定用球啊?

估计男主也踢烦了,于是我们迎来了开头的“滑铲”。

这一幕真是百看不厌。

男主杀了狼神,犯了众怒,二臂族长就要把他拿下。

一群士兵也和男主一样,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踹断栅栏就冲进现场。

这一脚踹中了我的笑点,制景师傅是吃了多少回扣,才敢拿这种破玩意糊弄事儿啊?我家关狗的栅栏都比它结实!

男主谎称是派来接公主和亲的将军,其实他就是大傻子国王本王。

二臂族长当然对他客客气气,但叶子知道公主不想去和亲,于是她想出个“好办法”:

在奶茶里下毒放倒男主,再威胁他用自己代替公主去和亲。

想法已经很离奇了,没想到更离奇的是奶茶。

不吹不黑,我家的淘米水都比它浓郁。

结果自然是下毒不成反被擒,赔了夫人又折兵,连自己都要和公主一起去和亲。

在去往大傻子国的途中,公主和叶子的共同好友,AKA对叶子情有独钟的鸟人哥从天而降,将公主救走了。

鸟人和男主的打戏,堪称古偶打戏的典中典。

鸟人会飞,男主也不甘示弱,一脚蹬在牛顿的棺材板上原地起飞。

我还以为他要上去给鸟人一个大逼斗,没想到俩人都脸贴脸了,非得用弓箭对射。

男主你是在马上坐着拉不开弓,还是飞上来空气更新鲜?

这边忙着追公主,那头二臂族趁机偷袭大傻子军队,把一个叫“蓝衣军”的七千人杀得就剩几十个。

老婆没娶到,屁股还让人偷了,这能忍?

*一场只存在于对白中的战斗

于是大傻子国和二臂族两军对垒,国王和族长御驾亲征。

族长,你赔上自己的亲女儿,就为了拼掉对方七千士兵啊?

打着打着,大屁股……不是,大渊古见局势不妙,赶紧发力。

顺带提醒观众,这是一部“玄幻剧”。

只见大渊古一副便秘的表情,高呼一声“去吧!”

天上降下看着就很便宜的雷电,整出了比过年放炮略高一点的声光电。

我没看错的话,被崩死的都是你们二臂族人吧?

有这等AOE技能,开打前往对面扔一个不行吗?

我说大渊古,你不会是个二五仔吧?

后来二臂族长被男主随手一刀嘎了,大渊古再次发力。

又是一脸便秘,高呼一声。

动静和先前相比,也就是响屁和连环屁的区别。

男主自然毫发无伤,倒是二臂族长的尸体,被完全火化了,连渣都不剩。

大屁股,你TM果然是二五仔吧!

总而言之,二臂族打输了,族人都要被发配去当劳工。

像叶子这样的女性族人,这被带去大傻子国首都的教坊司当女奴。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当初男主去和亲,带了一面神镜当聘礼。

如今公主下落不明,连带着神镜也失踪了。

叶子号称只有她能找到神镜,于是混进了大傻子国的占星机构。

一边找神镜,一边帮大傻子国王张罗举行祭典的场所。

没错,国破家亡、亲爹暴毙、闺蜜失踪、情人重伤……

而我们的女主,在仇人手下当起了官。

以上就是《星河长明》前四集的剧情。

没错,四集加起来接近200分钟,就这么点儿内容。

你更难以想象的是,就这么点内容,愣是装下了有名有姓快十个二臂。

先说男主,开场狂撩女主叶子,还赐给她一块保命铜符。

被女主下毒,他非但不生气,反而要把她一起带回皇宫。

照理说这就是霸总甜宠的套路,没想到这老哥挑逗了半天,转头就把人忘了。

把这部剧唯一的受众——老夫少妻霸总爱好者给得罪完了。

再说本剧男三号,大傻子王麾下大将界将军。

*呆若木鸡

他奉命捉拿逃走的公主,一直追到了悬崖。

别人一轮箭都射完了,他才想起来招呼部下“不要放箭”,以免误伤公主。

但凡部下准头好点儿,公主已经成刺猬了。

反应慢是一方面,心眼儿还特别大。

界将军接到圣旨,要把二臂族全拉去当劳工,不能干活的全部干掉。

这么重要的消息,他就在帐外和部下大声密谋。

结果当然被旁边喂马的俘虏听到了,撒腿就跑去通风报信。

界将军居然拦着手下,放俘虏跑了。

大哥,你这将军怕不是走后门的吧?

我个人认为,这老哥的脑残是遗传病,有家族病史。

他爸是占星部门的头头,管自己的亲儿子一会儿是上将军,一会儿是少将军。

你儿子到底多大的官儿,自己心里有没有逼数啊?

异族女奴前来投奔,他随随便便就收了,完全不把皇帝放在眼里。

《星河长明》宣传期,自称“权谋大戏”,说的就是大傻子王和界监正。

结果是界监正假传圣旨、送七千士兵去死、擅自收留俘虏、拒绝交出兵权。

而大傻子国王:我信他,他的职责就是为我查漏补缺。

我看你是脑缺。

蠢也就算了,关键这剧还特别俗。

这里的“俗”不是通俗的俗,而是俗套的俗。

女主天赋异禀,但从小就被封印了强大的“星辰力”。

这不就是起点扮猪吃虎文的老套路吗?

女主从小备受欺凌,最终叛出二臂族,成为死敌手下高官。

太经典了,就差说出那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为了帮她度过成长期,编剧在她随身携带的琥珀里,塞进去个星算大师的灵魂。

在大师的帮助下,她一路顺风顺水,给大傻子王做牛做马。

萧炎、林动、韩立齐齐为你点赞,原来你也有个“老爷爷”。

不知道会不会“斗气化马”?

《星河长明》又蠢又俗,关键还穷。

这里的穷不光指经费,还有能力。

面对大傻子国,二臂族长表示他们族有十万精兵强将。

咱们看看汇聚了七个部落,传说中的十万骑兵。

且不说他们个个破衣烂衫,老弱病残。

就说这人数也对不上吧?

这时候有人要说了:哎呀人家是开会,肯定不会都来啦~

那好,咱们看看两国决战,决战总不能有人缺席吧?

乍一看挺像回事儿的,仔细看看全是ctrl c ctrl v的贴图,甚至图都没抠干净。

真打起来,也就先前开会的那几十个群演。

给导演提个建议,群演不够多,就别拍大远景,省得露怯。

又蠢又俗又穷还没完,这剧还很坏。

“坏”不光指剧组,尽管剧组里从上到下,从前期到后期绝对有人吃了不少回扣。

这个“坏”,更是指原著小说的作者。

《星河长明》改编自斩鞍的小说《九州·朱颜记》,作者斩鞍被称为“九州七大神”之一。

名头挺响,但我还真没看过他的作品,反倒是另一件事让他火了一把。

去年8月,张哲瀚参拜靖国神厕,被全网讨伐。

斩鞍在社交平台转发,并评论半月谈的博文《用“无知”做托词,逃避不了应有的惩罚!》时写道:

“所以靖国神社连参观都不能去了?莫名其妙……”

被网友狂喷后,斩鞍还意识不到自己错在哪儿,继续发文申辩:

“我去过靖国神社,而且是故意去的,因为对这段日本不愿意承认的历史,我很好奇他们到底是怎样表述的。”

如果说张哲瀚是“以无知为托词”,那么身为“九州七天神”的作家斩鞍,就多少有点揣着明白当糊涂的“坏”了。

这场闹剧最终以斩鞍被禁言告终,《星河长明》剧方赶紧撇清关系,表示斩鞍没有参与到剧集制作中。

但无法改变这部剧由《九州·朱颜记》改编的事实,原著作者本人绝对从中获利。

任何试探和挑战国家与民族尊严的行为,都不可原谅。

这烂剧谁爱看谁看,我反正不看了。

更何况,抛开原著作者的因素,《星河长明》也是一部特效拉胯、拍摄糊弄、剧情荒腔走板、演员神游物外,为广大人民群众,奉献槽点和笑料的雷剧。

希望各位金主爸爸们擦亮眼,现在早就不是流量为王的年代了。

更不是随便拿个小说,就能改成一部收视爆棚的热剧。

今天就说到这里,咱们明天见!

拜了个拜~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大力

螨虫:你别想除掉我,我会跟你融为一体

高能预警!前方文字和图片可能会令人产生皮肤瘙痒的错觉!尽管是错觉,但千万不要怀疑这样的事实:螨虫此刻正在你身上栖居。

提起螨虫,你的小脑瓜里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呢?可能是它吧。

尘螨示意图 图片来源:wiki

的确,在很多除螨广告里,尘螨的出镜率是最高的。但不要担心,大部分时间,尘螨对人没什么危害,因为它们很少住在人身上。人类身上的老住户是一种特有的蠕形螨,它与尘螨的外形差异很大。

蠕形螨示意图 图片来源:wiki

蠕形螨大多数时候对人体健康同样没什么危害,因为与人类“日久生情”,它们倒是跟人类有很深的缘分。

人类历史专家:蠕形螨

所谓“虫不可貌相”,作为一个在地球上已经生存4亿年的物种,蠕形螨以如影随形的寄生方式,记录了也许连人类自己都不知道的人类历史。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人类最早起源于非洲,而后通过不断迁徙,最终呈现出如今全球的人种分布情况,进化出肤色和血型的差异。同根同源的人类,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分化出不同人种的呢?蠕形螨可以告诉你答案。

在人类皮肤上栖息着两种不同的蠕形螨,一种是稍显细长的毛囊蠕形螨,主要生活在面部毛囊以及眼睑的睑板腺中;另一种是稍显短胖的短蠕形螨,生活在皮肤皮脂腺中。

毛囊蠕形螨(上)与短蠕形螨(下)图片来源:论文截图[1]

曾经有人研究过人类身上的寄生虫虱子,发现虱子的遗传特征与其地理谱系之间存在强关联。理论上,蠕形螨与人类的关联更紧密,因为相比于虱子,蠕形螨流动性更小,所以,如果搞清楚蠕形螨的进化历史,肯定也能对应着揭示出人类的迁移过程和进化历史。

在2014年的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通过遗传分子学的方法揭示出不少蠕形螨与人类的关系,其中一些结论颇有意思。

图片来源:论文截图[3]

首先,毛囊蠕形螨和短蠕形螨的分化非常古老,说明它们很早就跟人类生活在一起。

第二,两种蠕形螨表现出不同的基因多样性。相对来说,毛囊蠕形螨的遗传多样性较为保守,而短蠕形螨的遗传多样性更高。这大概跟两种蠕形螨的生活方式有关,毛囊蠕形螨更“宅”,显然与人类的迁移和进化关联度更高。

第三,目前已知,与短蠕形螨在进化关系上最近的其他哺乳动物蠕形螨是一类寄生在狗身上的犬蠕形螨,所以短蠕形螨很可能是在人类完成对狼的驯化后,由狗传给人的。

第四,与以往通过显微镜进行观察确认的方法不同,采用DNA扩增的方法后,研究人员发现每个18岁以上的受试者身上都有蠕形螨;而在18岁以下的受试者中,也有七成的人被检测到蠕形螨。这充分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跟蠕形螨的感情“越陷越深”。

有了这些研究基础,2015年,同一团队继续进行了毛囊蠕形螨遗传多样性的研究,试图揭示出人类血缘分化的奥秘。

图片来源:论文截图[4]

科学家收集了70个人类宿主(来自欧、亚、非和拉丁美洲的不同族裔)的毛囊蠕形螨样本,分析线粒体DNA序列的差异化和进化分支,发现毛囊蠕形螨的4个不同种群分别对应4个进化分支。

不出意料,不同族裔的受试者身上,存在着不同的螨虫进化分支。比如,非洲和拉丁族裔就拥有全部的4个不同蠕形螨种群,亚裔有3个,欧洲裔基本上只有1个蠕形螨种群。

图注:4个不同蠕形螨在不同族裔中的分布 图片来源:论文截图[4]

这项研究也再次确认了人类身上毛囊蠕形螨的种群稳定性,哪怕是这个族裔迁徙到新的地区居住,若干年后仍然可以保持不变。人类与蠕形螨的缘分真的非常牢固!

至于不同族裔身上蠕形螨种群数量的不同,论文提出了一个解释,刚好跟人类的迁移史联系起来。这4种不同的蠕形螨种群,跟着人类祖先一起在非洲进化出来,在人类漫长的迁徙中,由于生活环境以及人类的皮肤(不仅是肤色)的变化,某些种群的蠕形螨因不适应新环境而被淘汰,所以欧亚族裔的蠕形螨种群数都减少了。

而拉美裔与非洲裔身上蠕形螨的种群数量相同,论文认为,很有可能与16世纪到20世纪那段黑人的血泪史有关。包括奴隶贸易在内的欧洲殖民者将大量非洲人迁往拉美,造成很普遍的混血情况,相应地反映在毛囊蠕形螨的种群数量上。

奴隶贸易示意图 图片来源:slavevoyages.org

人类漫长的迁移历史,居然记录在小小蠕形螨体内。

螨虫会跟人类“融为一体”?!

虽然蠕形螨与人类的缘分很深,但不少人仍然很讨厌螨虫。对于这些人来说,现在有一条好消息和一条坏消息。

先说好的,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毛囊蠕形螨“太懒”——它们可能已经走入进化的“死胡同”,处于灭绝的边缘;坏消息则是,为了避免种族灭绝,这些小懒蛋正在从体外寄生虫进化成人类的内部共生体。换句话说,它们将会与我们“融为一体”,建立某种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

在最近完成的一项研究中,科学家在对毛囊蠕形螨的基因组测序后,发现它们的基因正在减少,说明它们越来越能利用自己的宿主——人类了。

图片来源:论文截图[5]

毛囊蠕形螨是典型的“御宅族”,生活方式过于简单,吃喝拉撒睡甚至连交配都在人的毛囊中进行,全面享受着人类的“保护”,基本没机会遇到什么种族外的威胁。通常情况下,一个毛囊蠕形螨占住一个毛囊,连食物都不用抢,种族内的竞争也基本停止。

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这样的“低欲望社会”里,毛囊蠕形螨就连交配都快要提不起兴趣,干脆就在“同宗同族”里近亲繁殖。这也导致了它们不同寻常的交配方式——雄性的生殖器官向头部移动,在交配时雄性必须将自己固定在雌性下方,紧贴人类毛发进行交配。

图注:雄性生殖器官在毛囊蠕形螨身上的位置 图片来源:论文截图[5]

长期这样生活后,毛囊蠕形螨身上一部分没有用武之地的基因和细胞逐渐退化并最终脱落。比如,它们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毛囊里,不需要到处移动,运动机能的基因就严重退化,仅有3个细胞组成的肌肉能为其提供移动力,这几乎是类似物种中的最低数量。

有意思的是,毛囊蠕形螨刚出生时并不这样,幼年螨比成年螨的细胞更多。这与寄生动物在发育早期会减少细胞数量的假设完全相反,倒是给人类打开了新视野。科学家们认为这种变化可能是毛囊蠕形螨成为人类共生体的第一步。

为了加深与人类的感情,毛囊蠕形螨正在狂做减法。那它们尽可能多地利用人类给予的好处,也是可以理解的了。为了避免紫外线的伤害,毛囊蠕形螨都在夜晚活动。

它们自身不产生褪黑素,而是利用人类皮肤分泌的褪黑素来感知昼夜变化。所以,咱们还是少熬夜,不然会耽误毛囊蠕形螨的夜间活动。要知道,熬夜带来的皮肤问题,很大程度上跟它们的节律有关。

这种螨虫,还是越少越好啊!

尽管某些螨虫与人类的缘分久经考验,还将走向未来,但有些螨虫还是很烦人的。比如尘螨是常见的过敏原之一,对哮喘患者尤为不友好;就连一向老实的毛囊蠕形螨也会造成点酒糟鼻什么的,不过也有可能不是它们的错,而是它们身上的细菌在作祟。

也有些螨虫对人类很不友好,比如疥螨。

疥螨示意图 图片来源:wiki

疥螨以角质组织和淋巴液为食,最爱侵犯指缝、腕部屈侧、肘窝、腋窝、下腹部等皮肤柔软嫩薄之处,引起剧烈的瘙痒,形成具有传染性的皮肤疾病——疥疮,甚至引起继发性感染,如脓疮、毛囊炎等。如果是婴儿的话,因为皮肤柔嫩,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出现疥螨。

为了更方便地获得食物,疥螨除了寄生于人体皮肤表皮的角质层,也有可能潜藏在被褥、衣服、鞋袜、毛巾、枕巾等地方,并以此为媒介进行传播。一旦沾染到,将会被终身寄生。所以,我们了解一些控制疥螨的小tips就很有必要了。

第一,注意卫生。个人卫生方面,至少做到“三勤”,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衣被。居住环境方面,要经常打扫,经常通风。

第二,注意饮食。尽量不吃刺激性的或能使皮脂分泌旺盛的食物。如果不是想给疥螨宝宝找个家,油炸食品、甜食还是少吃点吧。

第三,使用药物。比如根据个人肤质和体质,选择硫磺皂等杀菌除螨的产品。

当然,如果皮肤出现问题,去正规医院看医生总是错不了的。

在知晓人类和螨虫的故事后,你有什么想对这些老伙计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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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望羲